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秸秆政策有变化:部分区域可计划烧除
作者:金土地 发布于:2018-10-16 14:58:02 点击量:

工作重心有变化  提出了禁烧区和限烧区

今年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最大的变化就是根据实际,提出了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“两区管理”的工作方法。

据了解,为了有效扭转秸秆禁烧屡禁不止的局面,2018年,吉林省印发了《吉林省2018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》《吉林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(试行)》,针对秸秆焚烧问题精准施策,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成效。

五大区域为禁烧区  禁烧区外部分区域可计划烧除

根据《吉林省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规范(试行)》,明确将城市周边、高速公路、国省干道、铁路沿线及机场周边等区域划为秸秆禁烧区,将实行更加严格的区域秸秆禁烧政策。

其他区域划定为限烧区,实行有条件、有组织、有计划地限制烧除政策,由各县(市)区选择气象条件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,分批分区开展计划烧除。

据了解,各地要按照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划定规范,抓紧组织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,禁烧区的划定范围要严格按照规范划定,只能比规范要求的大,绝对不能缩水。

未完成禁烧区划定的地区,要继续严格实行全域禁烧。

划入限烧区的,要制定计划烧除工作方案,有计划的组织好烧除工作,要做到令行禁止,坚决不能出现随意焚烧和组织烧除时造成区域大气污染的问题。

这项政策从实际情况出发,充分考虑并平衡了农民耕作需求与国家环保政策,打破了原来一刀切的模式,为全国其他省市管理部门做出了表率。

吉林省政府近日召开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,首次要求各地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,秸秆禁烧区域力争实现“零火点”。

露天焚烧秸秆不仅造成秋冬季空气质量下降,还易引发火灾,加重土壤板结。近年来,由于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等原因,大量秸秆无法有效处理,导致吉林省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。

吉林省今年还建立秸秆禁烧量化问责机制,对秸秆禁烧时段内发现的第一个火点,由该省财政厅直接扣拨相关县(市、区)50万元,对以后出现的火点每个扣除30万元,扣拨资金将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,划拨给工作先进地区,专项用于秸秆禁烧相关工作。

同时,为达到《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今年吉林省将在过去秸秆禁烧区管控工作基础上,增加市(州)一级责任主体,建立从市(州)到农户的五级包保体系。

吉林省政府还要求,9月底前全省煤锅炉全部完成达标排放改造,并通过现场排查“散乱污”企业,确保所有涉气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。长春、吉林、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2019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整治任务,其他地区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。

文章来源:农财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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